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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乡村振兴综合产业项目 —— 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融建管退通知

  • 作家相片: 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
    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
  • 2021年8月9日
  • 讀畢需時 2 分鐘

城建委2021第(0034)号

各部门、基地办公室、运营中心、央国企联盟单位:


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附后),拟在全国组织开展整县(市、 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并提出申报试点的县应满足: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 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要求试点县(市、区)政府牵头,会同电网企业和相关投资企业,开展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各省能源主管部门在各县试点方案基础上汇总编制本省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运行模式、进度安排、接网消纳、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政策支持和保障措施等相关内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开拓思路,抓紧组织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并加大协调支持力度, 保障试点方案顺利实施的文件。


城建委为配合全国有条件的各地方政府整县制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同意为地方政府新设立平台公司用托管模式直投乡村振兴综合光伏产业链项目,已经有部分实现县市开始成立分布式光伏项目,由城建委统一直投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开展统一规划、实施。


新型城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拟扩大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是落实中央首长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对促进能源转型、保障电力供应、降低用电成本都具有重要意义的指示。要按照“宜建尽建、光储一体、政企联手、多元投资、补贴缓退、信贷支持、修规立标、便利入网、改网改制、安全美观”等10个方面的要求,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切实把试点工作组织落实好,望各部门、孵化基地、运营中心为有条件的省份全面推进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探索路子、树立标杆。


抄送:各部门、孵化基地办公室、运营中心、央国企联盟单位、纪检监查室、秘书处、政研会。


城建委秘书处办公室

2021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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